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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上班後,不用忙著趕早上班趕晚約會,所以有滿滿的時間可以慢慢來。

以前進出因時間來不及,手一伸就搭計程車是常有的事,不僅傷了荷包也少了很多觀察周遭人事物的機會。現在,凡事可以腳步放慢,擁有一整天自由的時間,所以常選擇的交通工具就是公車了。

以前對於公車的印象非常糟,滿滿的人,滿滿的味道,滿滿的聲音。想到就一陣做嘔啊!但是常搭公車之後,我發現現在的台北市公車有非常多的進步喔。

首先,要稱讚一下常坐的『首都客運』。

司機先生的態度都好好喔,而且,車內非常乾淨,聞不到什麼食物的異味呢。其次,光線很明亮,即使有時想看一下書都完全不會傷眼的。最
好玩的是每個司機先生配置一個麥克風,除了報站名之外,司機先生還會當起糾察隊長,舉凡公車內乘客太吵、宣導讓坐老弱婦儒等等喔。之前就有一次經驗是,車上載了一群極度喧嘩的女學生,無辜的乘客要忍受三不五時的尖叫笑鬧聲干擾,幸虧司機先生用麥克風警告她們要有點做女生的樣子,這樣才不會被笑話。真是太行俠仗義的司機先生啊。

好了,說了這麼多,這和今天這題目有何關連啊?沒錯沒錯,現在才開始進入故事內容啊。呵呵。

話說呢,今天上完瑜伽課,正好碰上下班時間。下班時間人本來就多又擠,不巧的是天空還飄著毛毛細雨。

一上車後,心想沒幾站就下的我馬上就選擇司機後面的第一排位子先坐下,其他乘客也魚貫上車坐定。

一開車,司機利用他那專屬的酷酷麥克風說了:「那位小姐請注意不要在車上吃東西喔!」,通常這時不是被說的人就乖乖收起東西,最多來個心不甘情不願就算了。

但這時,坐在我身後一排的一位歐吉桑發聲:「法律沒有規定公車上不能吃東西!」。我從車窗倒影看到他一臉的不削樣。但又想這和他有何干啊。不能吃東西好哇,這樣就不會有噁心的味道雜沓在空氣中啊。

司機不甘示弱說:「公共交通物上本來就規定不能吃東西啊!」。

歐吉桑再頂回去說:「法律只有規定捷運上不能吃東西,沒有規定公車上不能吃東西!」。態度似乎要拼了,一點也不放水。

司機也火了,但還是要假裝態度是和善的說:「我車後面有張規定上都有寫,你可以去看的,上面是有說公車上不能吃東西!」。

歐吉桑再頂:「那是不合法的。只有捷運有法律規定,公車沒有這個法律規定!」。

司機再回說:「那這樣說,那張紙是白貼了是嗎?那這樣只要有人在車上要抽煙要喝酒也是可以的嗎?」。

歐吉桑再說:「喝酒我不知道,但抽煙一樣不行,那也是法律規定的。」

司機不服氣的說:「那這樣說,如果大家都在公車上喝酒也不能管囉?」

歐吉桑再說:「我是大學財經教授,我就是告訴你法律只有規定不能抽煙,其他的我不知道。」

這下,司機沉默了兩個站的時間。但在報站名時,說話的語調已完全洩露出他的壞心情,但明顯的他還在硬撐吧。

隔了兩站後,司機終於不服氣說:「好啊,那若是不合法的,我回去就請站務撕掉它!」

不料,這歐吉桑完全不罷口再說:「如果法律規定不能抽煙,而你讓乘客抽了,你一樣要受罰。」

我很慶幸到這我就要下車了,不用再聽那歐吉桑左一句法律,右一句法律的。

但話說財經教授又和法律有什麼關係咧?完全不懂不懂!

但同時,我也覺得這司機怎麼這樣倒楣,明明是為了90%以上的乘客舒適著想的一句話,居然引起這位歐吉桑的連番攻擊。

且一天辛苦開車,還要飽受乘客無聊奚落,真的是怨氣一肚啊。

我心中在想,難道只有法律規定了才遵守嗎?

難道國民的公共道德不應該更是凌駕於法律之上嗎?

若萬事只把法律當做最高服從準則,那真的要上天保佑大家都不要犯法呢。

很多事情一體兩面,若身為大學教授卻連公共道德都不顧,這樣下去怎麼還有熱心的司機先生仗義執言呢。我可是非常感謝這位司機大哥帶給我行的快樂呢。

下車前,我想自己能做的只有多給他一些笑臉與溫暖吧。所以很衷心的向他道聲謝謝。希望能平一平他心中的怨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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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liko011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